浙江紡織服裝職業(yè)技術學院2015年高考提前招生章程(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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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浙江紡織服裝職業(yè)技術學院 2024-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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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錄取時根據各專業(yè)的招生計劃按1:1比例確定“擬錄取考生”,按1:3比例確定“備錄取考生”。學院一輪錄取結束后,不足計劃再按上述流程,根據備錄順序遞補。
5. 高中階段具備相關選修課程學分成績優(yōu)良的,在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特殊人才,根據學院專業(yè)發(fā)展和素質教育需要,經報請浙江教育考試院批準后在計劃內予以優(yōu)先錄取。
6.對考生的身體健康要求,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guī)定,凡考生體檢符合“學校可以不予錄取”條款的,學院將按“不予錄取”執(zhí)行。
七、收費標準
考生可現場繳費或在網上繳納報考費,標準為110元/人。
八、其他說明
1.普高文理科考生可報考至多二個專業(yè),其他類別考生不得兼報專業(yè),專業(yè)兼報的考生錄取時采取“專業(yè)志愿平行,分數優(yōu)先”辦法錄取。報考我院提前招生的普通高中考生可兼報我院“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的專業(yè)(兼報辦法見實施細則)
2. 為激勵優(yōu)秀學子報考,凡被我院提前招生錄取考生,其學考科目中有兩門及兩門以上等第為A等的,經本人申請,進校后確保有一次再選擇專業(yè)權利。
九、監(jiān)督機制
1. 由提前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討論決定學院提前招生錄取工作中的所有問題。
2. 學院監(jiān)察審計部門全程監(jiān)督,確保公平、公正、公開地做好提前招生錄取工作,監(jiān)督電話:0574-86329805。
3. 考生應本著誠信的原則提供真實準確的報名申請材料,申請材料中存在虛假內容或者隱匿可能對考生產生不利影響的重大事實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其資格;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我院相關規(guī)定處理。中學應當對所出具的推薦材料或者蓋章認可的自薦材料認真核實,出現弄虛作假情形的,我院保留采取相關措施的權利。
4. 本招生方案由浙江紡織服裝職業(yè)技術學院負責解釋。
十、咨詢聯系方式
學院網址:http://www.zjff.edu.cn
學院招生網: http://zs.zjff.edu.cn/
通訊地址:寧波市江北區(qū)風華路495號,
浙江紡織服裝學院招生辦公室2號樓102室,郵編315211
聯系電話:0574-86328888/86328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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